省内拍卖

西宁中院首次对涉案标的在全省利用网络拍卖

          西宁中院首次对涉案标的在全省利用网络拍卖
 
    近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涉案标的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此次网络司法拍卖属全省首次,体现了司法拍卖领域的改革创新,杜绝传统拍卖中的暗箱操作、内幕交易、低价贱卖,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75,875,948元股票拍卖一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依照法律程序确定了省拍卖行、青海钰容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标的联合拍卖。3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工作人员会同拍卖机构制定拍卖方案,同时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页动态公告。经过公告、展示、咨询,互联网络竞价会于4月11日10时网拍,标的物以52,600,000元起拍,10时12秒,网上竞买人第一次出价52,600,000元,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经过1次延时,竞买人最终以53,100,000元价格竞价成功拍取该标的。

    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负责人表示,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拍卖在全省属首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优越性体现在公开透明,受众面大,有效降低拍卖成本。第三方网络平台操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了“法槌”与“拍卖槌”之间利益交易的“防火墙”,同时可利用淘宝网拍卖,实现零佣金。

   在司法拍卖中引入互联网电子竞价机制的目的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最大程度地贯彻拍卖法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高效、便捷、低成本操作司法拍卖活动,更有效地确保自由竞价机制落实,防范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和“关门拍卖”、“职业控场”以及围标、串标、黑恶势力控场等问题的发生,保证涉诉资产交易价格最大化目标实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省高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项阳光拍卖机制的贯彻落实,力争在公开、透明和提高成交率、变现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上有作为、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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