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师管理

注册在筹建企业或注销企业拍卖师如何调转

拍卖师在一个年检有效期内,调动不得超过一次。拍卖师申请调动,如果调出企业是筹建企业,需要区分调出企业是否成立。

如果调出企业已成立(企业获得营业执照和拍卖经营许可证),但在中拍网系统内仍显示“筹建”字样,拍卖企业需要联系中拍协网络部将“筹建”字样去掉,拍卖师可以在下一年检年度内申请调转。

如果调出企业未能设立,则拍卖师不能申请调转至另一家新筹建企业,拍卖师只能申请调动至一家已成立的拍卖企业(通过网络调动),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本人签字、调入企业签章即可)。

  (2)调出、调入企业劳动合同。

  (3)个人声明或调出企业开具的企业未成立说明(因何原因无法成立企业并同意拍卖师调出),声明上须有调出企业股东集体(或出资企业)签字,并附有所属地省拍协签署“同意调转”的意见,加盖省拍协公章。

   备齐以上材料即可,拍卖师可不提供拍卖会材料或社保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在已注销企业的拍卖师的调动方法类似于未能成立企业的调转方法,出具商务部门的注销文件,并由省协会出具意见即可调转。 

Copyright 2014 青海省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北大街26号天桥商务中心10楼 联系电话:0971-8277844       传 真:0971-8277844

青ICP备2021000818号-1